2007年9月2日星期日

叻仔 ( 陰、有陣雨 )






教育署經常提醒家長話小朋友嘅手指靈活程度其實未發育好,不要強迫小朋友過早學習寫字。但時下又有幾多家長或幼兒園會咁做呢!

爹哋、媽咪完全沒有意途迫我學寫字,不過我就無師自通,不過絕對係沒有受過專業訓練,媽咪話遲D 老師有排教喎。雖然比起同年紀的小朋友係有點兒遲起步,但係我就一於好少理,依家先識塗鴉,將自已間房有空位的地方都畫上圖案和數字,差點俾爹哋罰(因為我已經有畫板吖)。

今日,我突然想寫低我個名,就係畫板上寫了,叻嗎?





沒有留言: